严寒岁末,冻不住追光行路人。为贯彻落实司法部“一体两翼”工作布局,扎实做好社会化延伸工作,2024年12月31日,省眉山强戒所工作组一行到乐山市市中区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并派遣2名民警(下称:驻站民警)参与乐山片区的社区戒毒(康复)驻站指导工作,开启了四川司法行政戒毒乐山片区工作新征程。
会上,乐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周涛指出:“社区迫切需要培训一批禁毒戒毒工作骨干,整合社会资源,拓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在禁毒工作中要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关心关爱,特别在心理危机干预、困难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更需要强戒所民警的加入,也非常欢迎省眉山强戒所派驻的2名民警加入,与我们一起并肩战斗”。
2025年1月3日,社区康复人员张某在全福街道对驻站民警这样说道:“在接受社区康复期间,我遵纪守法,但乘高铁、跑货运等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有时做生意也难免会受到限制。”在与驻站民警的交流中,他还说:“今天得知省眉山强戒所有民警常驻乐山专门帮助我们,我就立即放下工作赶到站点,想向你们反映一下我们回归社会后的困扰”。民警实地落实人员管控、排查风险隐患,这标志着乐山市社区戒毒(康复)指导中心民警开启驻站工作新征程。
下一步,在省戒毒管理局和省眉山强戒所党委领导下,乐山市社区戒毒(康复)指导中心驻站民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进一步落实《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坚持把“墙内”管理教育向“墙外”社会化延伸,积极投入市域社会治理,在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中与乐山市禁毒工作者一道,全力以赴抓实“禁毒防艾”宣传,沟通交流解决毒品问题,帮助戒毒人员重获健康人生,在创建无毒城市、无毒社区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