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与污名化和歧视”
你知道吗?与艾滋病病毒相关的污名化和歧视极大地影响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风险人群,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健康、生活和福祉。污名和歧视阻碍了艾滋病防治的每一个环节,限制了人们获得以下关键服务的机会:预防服务;广泛的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检测、治疗和依从性干预;结核病和其他相关服务。与艾滋病病毒相关的歧视以及导致权利受到侵犯的污名是人权问题。人们有权受到保护、不受歧视地过有尊严的生活。污名化不应当妨碍他们享受其他权利,包括教育、医疗、工作、司法、隐私、家庭、身体自主等权利。目前仍有47个国家存在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旅行限制。重点人群面临高度的污名、歧视和暴力。36个有最新数据的国家中,25个国家的15-49岁的人群中有50%以上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持有歧视性态度。根据国际人权法,基于艾滋病毒状况、性取向、性和性别认同及表达、健康状况包括药物依赖或性工作的歧视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各国有义务采取具体行动,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重点人群的污名和歧视。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
-低于1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报告内化的污名感,或在医疗卫生和社区环境中遭受污名和歧视。
-低于10%的重点人群报告仍遭受污名和歧视。
-低于10%的民众报告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持歧视态度。
-低于10%的执法人员报告对重点人群持负面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