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滋病、梅毒、乙肝是什么?

艾滋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引起的传染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会导致人体不同程度的免疫功能缺陷,引发全身性疾病,如严重的机会性感染疾病以及恶性肿瘤。
梅毒由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具有传染性。梅毒会攻击全身脏器和器官,产生多种症状,引起皮肤、神经和心血管等多系统的损害,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乙肝是指乙型肝炎病毒所致的病毒性肝炎,具有传染性。根据病情进展为急性、慢性肝炎,会导致肝脏不同程度炎症坏死或肝纤维化的慢性疾病。
“艾梅乙”母婴传播阶段

艾滋病孕妇体内的艾滋病病毒,会通过母婴传播发生于妊娠、分娩和母乳喂养阶段。
梅毒孕妇体内的梅毒病毒,通过母婴传播主要发生于妊娠阶段。
乙肝孕妇体内的乙肝病毒,通过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分娩阶段。
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危害
艾滋病婴儿感染艾滋病,因免疫系统受到破坏,成为许多伺机性疾病的攻击目标,存活的时间比较短,有相当一部分婴儿夭折于艾滋病。
梅毒孕妇容易发生流产、早产、死胎及分娩先天性梅毒儿。
乙肝孕妇HBV DNA>2×105 IU/ml或HBeAg阳性,可能导致宫内传播胎儿,婴儿容易患上急性肝炎和慢性肝炎。
选择正确的喂养方式

艾滋病感染妈妈的喂养策略
感染HIV的产妇在喂养新生儿时应选择婴儿配方奶粉、牛奶或羊奶等进行人工喂养。避免对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艾滋病毒可存在于患者的乳汁中,同时母乳喂养过程中乳头皲裂、破损会增加宝宝感染HIV的风险。
而混合喂养可能会导致宝宝胃肠道炎症反应,从而增加感染HIV机会。
婴儿生后建议纯母乳喂养,并且尽快转为人工喂养。人工喂养方式可对艾滋病毒母婴传播进行预防。
梅毒感染妈妈的喂养策略
梅毒感染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实行了孕期母婴阻断,婴儿除外先天梅毒且母亲给予正规的抗梅毒治疗,无乳头皲裂和乳腺炎时可以母乳喂养。因为母乳中没有梅毒,不会通过母乳传播。
孕期用红霉素治疗的孕妇,在分娩后应使用多西环素复治,治疗期间不能哺乳,所生的宝宝应按照先天梅毒治疗方案给予相应的治疗。
乳房的任何部位,包括乳头和乳晕都有可能被梅毒感染到,如果乳房、乳晕上有梅毒疮或者破损伤口,要暂停亲喂,改用手挤奶或者吸奶器来排出乳汁,直到伤口愈合为止再恢复亲喂。
这期间吸出来的乳汁依然可以储存起来,经巴氏消毒或煮沸后,给宝宝瓶喂或杯喂。但是要注意,如果使用吸奶器或手挤奶的时候,如果碰到了梅毒疮或伤口,这些乳汁就应该丢弃。
乙肝感染妈妈的喂养策略
新生儿在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后(获得双重免疫保护作用),可接受乙肝阳性母亲的哺乳。不管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还是阳性,均可实行母乳喂养。
喂养前先洗手,用温热的干净毛巾轻擦拭乳头后再给婴儿喂奶。
母亲乳头破裂、出血、伴有浆液性渗出或新生儿口腔有溃疡,暂停母乳喂养。
婴儿和母亲的用品要隔离。婴儿要有独立的毛巾、脸盆、喝水用的杯子。
新生儿7个月龄可以检查乙肝抗体,判断是否感染乙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