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立法法及江西省立法条例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发布2018年立法计划。根据计划,2018年将有两部法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分别是《江西省禁毒条例》、《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
还将分两批提请审议《关于一揽子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7部法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包括《江西省电信条例(修订)》、《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江西省实施办法(修订)》。
此外,还将重点调研《江西省开发区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江西省赣江新区条例》、《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共32件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拟报请批准的地方法规。其中,涉及地方历史文化相关法规的有《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赣州市客家围屋保护条例》、《上饶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等;涉及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的有《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新余市仙女湖水系保护条例》《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及地方城乡建设管理有关法规的有《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宜春市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