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抓捕现场。中国禁毒网发
中国禁毒网讯 2020年7月12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广西玉林籍嫌疑人孔某壮伙同郓城籍赵某强,在郓城县辖区内有制造制毒物品嫌疑,郓城县公安局当即决定立案侦察。
2020年8月7日,在菏泽市局禁毒支队指导下,组织精干警力会同特警及辖区派出所,对孔某壮等实施抓捕,至此孔某壮、赵某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成功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制毒物品羟亚胺67.65千克,邻氯苯基环戊酮269.65千克,扣押毒资15万元。
2021年12月,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赵某强、孔某壮二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次案件的告破,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郓城县公安局将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紧盯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和吸毒人员管理等工作,持续拉紧毒品打击“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