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不仅会摧残身体健康,
还会因贩毒、吸毒诱发多种犯罪。
一直以来,
盘龙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同时也通过普法宣传、
共驻共建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
识毒、防毒和拒毒能力,
营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
良好社会环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社会氛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市禁毒委“关于组织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2020年度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区禁毒办2020年度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的工作安排,及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于近日以“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为凑毒资,抢得两只金手镯,
一审宣判后上诉,
近日,
盘龙法院受昆明中院委托
二审公开宣判一起涉毒案件

基本案情:2019年7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邓某为凑集毒资,在昆明市盘龙区某珠宝店内,以购买之名查看两只金手镯,在递给被害人丁某(销售人员)一张写有包内有炸药等内容的威胁字条后,邓某迅速抢走两只金手镯逃离现场。后被害人丁某立即呼救追赶。随后,被告人邓某在逃离过程中被群众及商场保安人员抓获。在抓获过程中,被告人邓某持刀对抗抓捕群众并致两名群众受伤。
另查明,经鉴定,被抢两只金手镯分别价值人民币14270元和17420元(共计人民币31690元),已发还被害人。
经审理,盘龙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为凑集毒资实施暴力犯罪,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遂于2019年12月17日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昆明中院依法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委托盘龙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守护健康人生不毒行,
预防艾滋一起行
禁毒宣传活动中,
更把防艾工作融入其中。

为了让更多的人知艾防艾,防艾于未然,明白“艾”、远离“艾”, 盘龙法院刑庭干警一早就在法院安检通道处,将禁毒、防艾相关的宣传册发放给进出法院办事情的人员。同时,深入社区宣传禁毒、防艾知识,发放宣传册,向社区居民宣传走私、运输、制造、贩卖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及吸食毒品的危害性,从而使社区居民自觉远离毒品、拒绝毒品,坚决抵制毒品,更向大家释明艾滋病的来源、传播途径及在生活中如何预防艾滋病。


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
提升党员干警禁毒斗争责任感,
收到“吹哨”号召,
盘法党员干警立刻行动!

与此同时,收到驻地社区“吹哨”号召,盘龙法院机关党委第一时间组织部分党员参加联盟街道金江路社区组织开展的“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新型毒品的种类及如何抵御毒品的侵害、禁毒法律法规和常见的识毒、拒毒、防毒小窍门等知识,让禁毒教育走进每个人的心中。盘龙法院通过组织党员参加活动,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实现了与社区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



远离毒品和病毒的危害,
健康才有保障。
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
帮助、引导人民群众
深刻认识毒品和病毒
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带来的危害,
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毒品的良好氛围,
使禁毒观念深入人心,
为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刑庭
制作: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