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上午,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经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为防止毒品从海上进入,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毒品日常查缉机制,在沿海船舶易靠岸区域加强巡查,运用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对各类船舶、人员及货物实行动态监控,防止毒品从海上进入。 针对毒品通过邮政、快递和物流等渠道流入现状,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规定,此类企业要建立健全实名登记、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信息登记和保存等禁毒安全保障制度,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要对托运或者寄递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托运、寄递疑似毒品或者非法托运、寄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立即停止运输、寄递,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