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根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大兴区疾控中心于2018年7月18日对岩山工作组基金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
区疾控中心性艾科工作人员与小组负责人对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基金项目的实施质量、项目产出、结果上报,经费使用及管理工作制度等内容进行核查并就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共同探讨和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及时发现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汲取了经验教训,提高了社会组织工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国家基金项目工作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