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曲阜市易制毒企业管理,保证其规范稳定运行,2018年2月26日,山东省曲阜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前往山东晶导微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曲阜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高玉海、副大队长刘玉军对晶导微公司长期使用的丙酮、硫酸、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使用、购买等环节进行详细检查,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一一查阅,积极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山东省禁毒条例》相关条例进行宣传,进一步细化日常管理。
在此次检查中,山东晶导微有限公司易制毒管理规章制度较为健全,监控设备全覆盖,但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易制毒化学品仓储条件不够完善、化学品使用台账不详细等问题,曲阜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对可以当场改正的立即指出,对不能立即改正的严格按照《易制毒企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