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升《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禁毒意识,近日,山东烟台莱山分局禁毒大队组织各派出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工作中,民警深入车站、社区、集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LED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多角度、高密度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解答群众对于《条例》提出的各类问题,使《条例》的基本内容深入人心。同时,民警还充分发挥社区辅警、网格员、警务助理积极作用,再次进行宣传、动员,通过他们使更多的群众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条,LED屏滚动播放28处,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和主动参与禁毒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