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6月2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为保障第一线救护人员的权益,亲民党“立委”陈怡洁提案修正“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明定艾滋病患因故须紧急救护时,即须主动向救护人员告知病情,同时也规定救护人员不能因救护对象为艾滋病患,就不予以协助,藉此保障艾滋病患与救护人员双方的权益。
据报道,陈怡洁指出,花莲日前发生一起消防局救护员出动救护,伤口疑和伤员血液接触,但一直到医院通报才知该名病患染有爱滋,不仅需自费2万多元去医院做艾滋病预防性投药,甚至已经有了忧郁倾向。但是经花莲消防局发文询问“卫福部”的答案,却说医事人员不包括救护人员,因此艾滋病患不需要主动告知救护人员。
她认为这会让救护人员感叹命贱不如医事人员,不仅打击了第一线救护人员的士气,更间接造成消防救护人员与医事人员的“命有贵贱”之分的不同标准。
她因此提案修法明定,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触者之义务,就医或因故须紧急救护时,应向医事人员或救护人员告知其已感染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提供其感染事实后,救护人员、医事机构及医事人员不得拒绝提供服务。
陈怡洁表示,第一线的救护人员与基层警察一样,面临到的状况有太多的不确定因子,如果高风险却没保障,那层出不穷的紧急医疗工作,救护人员要如何自保?因此为了保障第一线救护人员的权益,特别提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