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在惠民县召开。来自全省八个戒毒所分管领导和惠民县禁毒戒毒相关部门近200人出席会议,山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兼戒毒局副书记郝道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15年12月,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惠民县禁毒委联合建立了全省首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驻惠民县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经过一年半的努力,指导站现设有办公室、档案室、心理治疗室、毒品检测室、心理测量室、沙盘治疗室,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电脑、打印机、冷藏箱、尿毒品检测仪、毛发测毒仪、心理CT等设备,成为集人员接收管理、尿毒品检测、心理治疗、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指导站。截止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204人,操守率达到96%以上,家庭关系普遍得以修复,绝大多数人员都有了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鲁中所副所长石运国、副调研员汤洪源分别在会上汇报了指导站组建经过及经验作法: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与惠民县政府共同制定了《后续照管指导站职责》、《后续照管指导站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组建专业团队,由37名担任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国学讲师、体育指导师的警察队伍组建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团,到指导站进行心理辅导和家庭回访。三是开展培训,专业指导。多次组织专家来县,对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讲座。四是无缝对接,管控到位。实行人员管控对接,确保戒毒人员出所即入社区,防止出现脱管。五是丰富教育内容,综合运用心疗、化疗、体疗、医疗等方法进行戒治指导。六是开展远程指导。在所内戒毒治疗康复中心建立网上指导平台,开通QQ群,设立业务咨询热线。七是落实跟踪回访,不定期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家中走访慰问,掌握第一手资料,修复家庭关系。
副巡视员郝道方对鲁中所在社区康复指导站的作法给于充分肯定,并号召全省戒毒系统学习借鉴鲁中所经验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指导功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年内实现辖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全覆盖,为我省戒毒康复指导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