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湖南省临湘市的市长、浙江温州的十几个中年大妈及明星参与吸毒事件时,表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依法惩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6月24日“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4年以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
有记者提问称,近年来媒体接连报道很多明星参与吸毒,前不久湖南省临湘市的市长也参与吸毒,还有浙江温州的十几个中年大妈在KTV聚众吸毒。对此,最高法怎么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介绍,近年来确实媒体不断报道吸毒事件,尤其是对演艺明星和公众人物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是这样认为的,对于这些演艺明星、党政干部公众人物,他们应该是严于律己,遵法守纪,但是这些人没有严于律己,吸食毒品,甚至有的实施毒品犯罪,损害了自身形象,对于个人来说是咎由自取,对于国家来讲,我们的原则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依法惩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高贵君介绍,同时,这些现象也揭示了另外一个问题,现在吸毒人员多元化,和过去不一样,现在范围很广。国内毒品销售市场这些年急速膨胀,滥用毒品也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根据国家禁毒办统计,到去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已经达到295.5万名,数量非常大,而且还有大量未登记的隐性吸毒人员,实际吸毒人员超过千万。庞大的吸毒消费市场的存在是刺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多的重要因。“在我国吸毒仅仅是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容留他人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括零包的向他人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毒品,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贵君称,为了加大对吸毒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这次《武汉会议纪要》也提出一些具体指导意见,比如对于吸毒的如果运输毒品的数量达到较大以上,就要以运输毒品罪进行定罪处罚。对于吸毒者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也体现从严,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购买了毒品,又有贩卖行为的,按照购买量认定贩卖量,“相信这些规定能够对于遏制毒品犯罪的滋生蔓延将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