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审查稿)》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有望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中这样一条内容收到广泛关注:今后广西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
感染了艾滋病,应不应该告诉自己的配偶?现实中,有的感染者因为担心受歧视等问题,往往对身边的人隐瞒病情。这次,条例(审查稿)明确规定了:艾滋病感染者应当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和与自己有性关系人,或者委托疾控机构代为告知;如艾滋病人不告知,疾控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和与其有性关系者,并提供医学指导。
截至2011年12月底,广西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量在全国排名第二,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过去,广西推行的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病人的隐私,但同时也带来相应的安全隐患。大多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在检测时使用假名字,有的患者在被检测出感染艾滋病后立即“蒸发”,不仅影响到疫情的准确统计,也对身边相关人士的健康带来潜在影响。
将要实行的实名制检测也对医护人员的行为做了规范,患者不必担心泄露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