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昌平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工作,根据北京市艾滋病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要求,2010年12月2-6日,区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与微生物检验科联合对辖区内10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针对实验室设置、实验室工作制度建立情况、相关记录报表情况、生物安全及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导。
针对被检查单位中存在的问题,督导工作人员现场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每月必须及时准确上报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份数报表,保留纸质的原始记录。本次督导检查对提高昌平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工作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