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中旬,景德镇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22家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其中取得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资质的机构6家,未取得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资质的机构16家。
该所对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及CDC主要检查内容为实验室是否备案、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资质、实验室设施是否运转良好、使用的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达标等;对未取得资质的医疗机构主要检查是否存擅自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实验、工作中使用的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达标等。对于此次检查中2家未取得资质医疗机构擅自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实验的行为,该所责令其立即停止艾滋病抗体检测实验活动,对以上一些不规范的医疗机构立即下达监督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