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是 "世界艾滋病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工商局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的工作,努力把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辖区内艾滋病防治的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一、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灵川县工商局 "预防艾滋病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预防艾滋病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二、依据职责,积极开展预防宣传。
安排工商所管理人员,结合工商部门职能工作的开展,主要在旅店业、娱乐场所进行宣传、督促、检查。针对广大个体私营经济业主和从业人员以及农民工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主要宣传艾滋病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预防措施和毒品的危害知识,宣传关爱生命、反对社会歧视、倡导相互关爱的道德风尚,为艾滋病防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取得一定宣传效果。
2009年,县工商局、各工商所干部职工累计出动165人次,对城区、乡镇旅店业、娱乐场所反复进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今年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根据县防艾委的安排,灵川县局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认识。一年来,共悬挂预防艾滋病宣传标语5条,发放艾滋病防治手册125册,张贴各类预防艾滋病宣传画18份。扩大了广大工商业主和从业人员及广大农民工对艾滋病的知晓率。使全县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知晓率达到95%,农民工艾滋病知晓率达到70%,宾馆及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了100%。通过一年来坚持不懈地进行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提高了工商业主和从业人员自觉防治艾滋病的行为和意识,促进了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对辖区的64家宾馆、旅社进行了抽查。主要是工商执法人员结合自身监管职能,对桑拿室、按摩室、洗脚城、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美容、美发等经营性场所的证照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对2户无照经营户已交由辖区工商所处理。
此次行动的开展,目的是进一步在辖区内推广使用安全套、有效防治艾滋病,为"创卫"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灵川县工商局作为成员单位,将按照工商职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