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吸毒人群的艾滋病干预工作,切实降低经注射吸毒途径传播艾滋病,探索羁押场所内吸毒人群艾滋病综合干预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模式,在省公安厅禁毒局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的协调配合下,在省级艾滋病专项资金的支持下,云南省疾控中心性艾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8年7月-2009年7月在省女子劳教所和临沧市临翔区强制戒毒所开展了“羁押场所吸毒人群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2008年7月21日和9月8-9日,分别在省女子劳教所和临翔区强制戒毒所召开了现场协调启动会。会议就《羁押场所吸毒人群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方案》进行讨论及修订,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启动了试点工作。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两所分别成立了工作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通过试点工作的实施,试点机构建立了适合羁押场所的民警师资长效干预和同伴干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出了以同伴教育为主的有效的综合干预方法与模式。通过1年的试点工作,劳教/戒毒人员的安全行为认知和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所内艾滋病结果告知取得了突破,行为干预实现了人群全覆盖,劳教/戒毒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感染者/病人CD4细胞检测、随访和抗病毒治疗转介等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中心已对试点工作开展的活动、取得的经验与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试点工作报告将下发至16个州(市),为各地开展羁押场所内吸毒人群艾滋病干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动全省吸毒人群的艾滋病干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