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青海全省第二轮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工作启动,西宁市城中区被确定为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湟中县、平安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共和县和格尔木市被确定为中央与省共建示范区。这是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各示范区将对重点地区和人群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遏制艾滋病疫情上升势头;加强疫情监测、咨询检测和重点人群筛查,尽早主动发现疫情;加强干预措施推广,切实做好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阻断工作;强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综合管理,做好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等医疗救治;按照中央拨付经费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促进示范区防治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