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载防艾工作遇到了新问题一些地区的感染者“消失”了,这给艾滋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何以会出现这个问题,反思一下不难发现,在咨询检测的实名制与感染者和患者的管理中,他们的安全权益是否得到保证,艾滋病防治宣传的方式和内容是否有助于消除社会对这些人、对艾滋病的歧视的心理。防艾宣传要改变方式要重点考虑促进人们的安全权益的认同感。安全权益是人的基本权益,在艾滋病防治中,主要体现为隐私安全权益和生存安全权益。如果这两个权益得不到认同和保护,感染者难免要消失。
其实,当事人缺少安全保障感以及客观上形成的疏远,都根源于一个问题,即不懂相关法律和政策,认为医生可能会泄漏他的秘密,社会也会对他们产生歧视等。尽管这种情况随着社会的进步在逐渐改变,但真正消除他们的这种疑心,需要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落实。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都明确了医疗机构要维护患者的隐私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歧视艾滋病患者,就诊时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等。而国家实施“四免一关怀”、救助贫困患者等措施,更体现了政府防治艾滋病的坚强决心。大力宣传这些法律和政策,让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重建回归社会的信心,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仍在强调疾病的可怕和不可治愈性,这种宣传的一个负面作用是会加重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对感染者的疏远和歧视的心理,这必然加重感染者及患者自身的心理负担,使感染者自暴自弃,客观上为感染者“消失”起到推波助澜的
因此,在防艾宣传中,有关部门应从积极的方面引导大众,淡化大众对艾滋病的恐惧感,从科学的角度分析艾滋病患者为什么可以不实行隔离治疗等。同时应大力宣传艾滋病的可控制性,如采用中医药治疗效果明显,实施母婴阻断可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