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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回国劳务、留学、定居人员及其他出国一年以上的回国人员等出入境人员我市要进行艾滋病监测,这是即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的《泰安市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中规定的。
根据《办法》,我市将建立全市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网络。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艾滋病防治重点公共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这些重点公共场所包括宾馆、歌舞厅、夜总会、美容美发店(廊、中心)、其他公共场所。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根据《办法》,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将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艾滋病监测工作,及时将收集的有关信息和疑似病例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回国劳务、留学、定居人员及其他出国一年以上的回国人员等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现常住地发生迁移的,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将信息告知迁移目的地所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帮助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改变行为。
《办法》还规定,我市及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检测和治疗服务,应采取下列艾滋病防治关怀和救助措施:向农村艾滋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等。治疗艾滋病用药应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把艾滋病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诊断、治疗范围;农村居民艾滋病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品种应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同时应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或纳入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