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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部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存在提供假姓名、假地址及错误联系电话等现象给追踪及随访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因为经济困难或对相关艾滋病的支持及关怀了解不足、不够重视等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感染者未能及时进行HIV抗体确认检测及CD4检测,增加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难度。因此,为加强对艾滋病传染源的管理,进一步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鹿寨县卫生局及相关防艾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追踪和随访工作的力度,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为自愿进行HIV抗体确认检测和CD4检测的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提供检测费用补助。
鹿寨县防艾办和第四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联合下发《鼓励支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进行确认和CD4+检测促进治疗工作实施方案》,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根据此工作方案,采血时间定于每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通过各干预服务平台或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的转介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民医院抗病毒治疗门诊进行咨询及采血,由县CDC安排专人专车把血样送自治区CDC进行检测。对于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在全球基金、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及捐助资金中给予检测费的补助。
二、加强追踪及随访工作
鹿寨县卫生局和全球基金鹿寨县艾滋病项目办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管理的通知》、《全球基金项目鹿寨县艾滋病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追踪核实工作方案》,根据该《通知》和《工作方案》,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追踪及随访责任人,签订保密协议书,2007年7月1日开始由追踪随访责任人根据县CDC所提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名单进行追踪调查核实(上门随访)工作,而县城区内的追踪及随访工作主要由县CDC、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指定的责任人员进行。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鹿寨县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至2007年11月13日止,获得检测费用补助进行HIV抗体确认检测的有97人,进行CD4检测的有204人;实际追踪到769人,其中死亡301人,重名20人,随访113人(已调查填写了随访表),目前随访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