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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获悉,至2007年底,在民政部登记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已达11家,其中,在美国注册的有6家,包括克林顿基金会北京代表处、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世界健康基金会北京代表处、中国-默沙东艾滋病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唐仲英基金会江苏办事处、中华孤残儿童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在香港注册的有3家,包括中华爱心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应善良福利基金会上海办事处、李嘉诚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在瑞士注册的有2家,分别是世界经济论坛北京代表处和世界自然基金会北京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