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红丝带网
昨天(12月6日),是国际志愿者日。近些年来,随着志愿者活动被媒体广泛报道,重庆的志愿者被许多市民赠送了一个不雅的称呼:拾荒者。对此,重庆志愿者总队队长刘崇和是这样解释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诸如上山捡拾垃圾、清除“牛皮癣”等,成了许多志愿者组织的首选活动。久而久之,一谈到志愿者,人们就会想起他们戴着小红帽捡垃圾的“特定形象”。(见本报昨日6版《国际志愿者日等于“拾荒活动日”?》)
志愿者,在国际华人社会更多地被称为“义工”。义工者,义务工作也。除开自愿、公益、利他之外,义工组织成员还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精神追求“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后半句语意改造为“我之责”的,是享誉海外的台湾忠信高级工商学校校长高震东。近几年,高先生经常到祖国大陆讲学并举办以“天下兴亡我的责任”为主题的讲演。
高先生对于所谓“我的责任”是这样阐释的:禹是人,舜是人,我也是人!他们能做到的,我为什么不能呢?如果我们每个学生都说:学校秩序不好,是我的责任;国家教育办不好,是我的责任;国家不强盛,是我的责任……天下哪有不兴盛的国家?
这,其实就是义工精神的精髓: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件不论多么小的事,当人人都有责的时候,那个责任就被我们从潜意识里“拆分”了。人人有责等于人人无责,所谓“匹夫”,就可以逃责、可以自我宽慰了–––小事尚且如此,更遑论国家大事!
1985年,联合国决定将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志愿者日”时,对其宗旨是这样表述的:“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各种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把这一表述与“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相比较,后者要更通俗、更精辟、更能唤醒中国人长期麻木的责任担当。
世界艾滋病日,胡锦涛总书记与艾滋病人的一次握手、一个拥抱,这是一种担当;情人节,情侣双双去街头流动献血车献一次血,这是一种担当;周末或节假日,青年志愿者去孤儿院敬老院做一次义工,这是一种担当……至于见到残障人士过马路扶上一把、为小区流浪狗寻觅一处新家,又何尝不是一种担当?
而在一年一度的全国学雷锋日、国际志愿者日,刘崇和带领他的队员们戴上小红帽,去社区绿地、城市广场、滨江公园捡拾垃圾、清理白色污染,无非是以身体力行的方式在提醒市民:这座城市是我美丽的家,家园不干净,就是我的责任!
当然,那也是你的、他的、她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